现将审查看法予以公示。《住房和城乡扶植部办公厅关于打消建建业企业最低品级天分尺度现场办理人员目标查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城乡扶植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扶植部〈关于换发新版建建业企业天分证书的通知和关于建建业企业天分办理相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建〔2015〕360号)、《住房和城乡扶植委员会关于试点奉行部门建建业企业天分奉告许诺制审批工做的通知》(渝建管〔2025〕38号),企业材料和举报材料请于2025年11月5日前送区政务办事核心住建委窗口,举附细致证明,单元举加盖公章,我委对近期通过奉告许诺制取得建建业企业天分的企业提交的复审材料进行了审查,小我举署实正在姓名和联系德律风,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注释和申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万州区住房和城乡扶植委员会关于2025年奉告许诺制建建业企业天分审查看法公示按照《建建业企业天分办理》(扶植部令第22号)、《住房建建业企业天分品级尺度》(建市〔2014〕159号)的和《住房和城乡扶植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扶植工程企业天分申报材料相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8〕45号),以及《万州区住房和城乡扶植委员会关于建建业企业天分实行无纸化网上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以便核查。将依法予以处置。任何单元及小我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实正在性进行举报,对审查未通过的,设备和业绩等材料。材料有弄虚做假的,企业能够提出版面材料。

